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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由自己決定要賦予生命何種意義之三

        接續上一篇文章,只要能夠賦予意義,就能讓自己持續下去,直到完成目標為止。躺平族和重病在床的老先生,如果找尋不到自身能夠認同的意義,就會被分別困在努力無用及病痛纏身的困境之中,甚至還會不停的抱怨著現實的無情與殘酷。

        如果說,對自己好這件事不足以激起奮起的心情,那就試著為別人著想,為別人好的方向來思考。這樣的想法乍看之下不是很矛盾嗎?不是說先要對自己好,才能知道如何對別人好?而且不是為別人而活會導致自己白走這世上一遭嗎?對別人好是不是也會落得一場空呢?

        的確,要先能對自己好才有辦法驅動自身,這是求生本能,也是有基本的慾望才能促使自身前進。月光曾問過一位朋友說:難道你都沒有什麼想要的東西嗎?他回道:沒有什麼特別想要的。但經過月光再次詢問,他就慢慢想起,其實他自己其實有想要東西,像是可以讓自己睡得更好的枕頭,這就是很實用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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