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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2日 星期六

從方格子1.1K篇文來談創作的決心之二

        接續上一篇文章,沒錯,每件事情都是有著非做不可的理由,所以自己花費時間精力去完成這些事情,也是合情合理,這就是所謂的人際關係跟責任義務等等。但也因此失去了自己能夠掌控的時間和空間。不過,總有一件事是能夠由自己來決定的吧?那就是創作這件事,看似不痛不癢,有或沒有都沒關係的事情。

        因為想要好好的把握著創作這件事,所以就算發了二千篇文章,還是發覺自己毫無進步,那又如何呢?月光認為,這就是創作的決心。在底層邏輯這本書中,作者劉潤提到了事業夥伴的概念,就是為了公司的共同目標,願意自行減薪也要跟著做下去的員工,那就是所謂的可以同甘共苦的事業夥伴;那如果不僅可以自願減薪,還可以自掏腰包出資投資公司,那就是命運共同體,跟這樣的人共事,就能更快的加速公司目標的實現。

        而創作是什麼呢?先是冒出一堆負面諸如不賺錢又浪費時間的想法。如果能夠接受這些,並自願花錢也要持續堅持下去,那不就是命運共同體的概念嗎?無論如何都想要寫下去,就算砸錢也要繼續做,這輩子能夠這樣的想法,那是不是終究就能得出一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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