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

請神容易送神難之六(完)

        接續上一篇文章,為自己而活並不是一種自私的想法,而應該是一種自己負起責任的想法。別人說如何就如何,別人一激將就去做,那是不是把自己人生的主控權都交出來了?這樣為別人而活,別人就一定會感到開心,感到欣慰嗎?這一點也沒有人可以保證。

        尤其是在遭到困難時,別人也不一定會出手幫忙,或許還會在一旁幸災樂禍,等著看好戲。換言之,出一張嘴就要自己去做,有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因此要自己做出決定,然後自己負責,在不傷害他人的範圍內,活出自己的人生。

        月光覺得,自己的信仰要自己去保護,就算別人不信,那就各自尊重。健康當然也是如此。在健康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去幫助別人;反之,自己不健康的話,別人會來幫助自己嗎?那會是不確定的,也無法去強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