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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9日 星期六

蒙格之道—真心的喜歡投資之八

        接續上一篇文章,因此,持續研究投資標的,雖然要符合數據觀察和其他整體的評估,但如果能從中找到樂趣,一樣是一件可以持續去做的事。說起蒙格的本業是律師,是被巴菲特邀請來參與投資事業的。而他當時本身有八位子女要養,顧及到光靠律師收入可能無法給予子女們良好的成長環境,所以才轉行改投資。

        這樣說來,蒙格也說不上是天生就對投資有熱情,至少跟巴菲特比起來,他的起步要晚的多。不過,對於這兩位天才而言,其實要轉做什麼事都是可以獲得一定成就的。況且這兩位天才還一直努力不懈,超越了退休年紀也沒有停下腳步,所累積的成就當然更加驚人。

        換言之,無論是從幾歲開始來研究投資,都不嫌晚,台灣也有幾位投資專家是從四十歲甚至五十歲以後才開始學投資的,也都能有所成。因此,從擁有巨大成就與財富的蒙格身上,就能夠體會到,投資一定有著自己所還未能體悟到的樂趣,不會僅有單純的錢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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