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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 星期三

對於行銷產品的觀摩與思考之一


        麥克風少年小蘇,不僅是一位具有知名度的網紅,還開設公司並銷售產品。開發產品的廠商把產品交給他的公司代為銷售,就可以獲得不錯的成效。而一般的網紅,通常只需要幫產品業配,不需要親自來銷售產品。
        從這樣的網路現況出發來思考,當一家公司想要推廣他們所製造或是進口的新產品時,必定要去看看其他公司怎樣推廣相同類型的產品。怎樣的推廣方式才有成效?是找代言人?還是找網紅業配?還是將產品DM在網路投廣?還是小孩子才做選擇,通通來一份?
       相對的,網紅也會互相競爭業配市場,如果是產品可以自己找上門來當然是好,代表自己人氣夠高或者是產品屬性相符。但如果是遇到自己想要業配的產品,是不是要考慮去販賣該產品的公司提案,讓自己能夠來介紹這個產品給大家,順便還能獲利。
        再回到公司的角度來說,一個產品找好幾個網紅來業配也是很常有的事。甚至在一個廣告內納入好幾個高知名度的網紅,這樣的大卡司也是存在的。效果好的還有可能晉升為代言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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