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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第5900篇文—重新定義我喜歡之五

         接續上一篇文章,月光有一次選擇中午吃麵包配豆漿,經過的友人看到了說:中午就吃麵包啊?或許是出自於關心,或許是跟他的價值觀不同,可能認為中應該吃熱騰騰的餐點之類的。但以月光的角度看來,吃麵包沒什麼不好,可以快速解決一餐,用來做別的事。

        事實上,月光在吃完麵包不久之後,就開始暖身而進行超慢跑。因為超慢跑是即使在用餐之後也可以進行的,而且月光中午也吃得少,因此很順利的跑完十五圈,也就是三千公尺。對於想要有運動時間的月光而言,吃得少才不會被食物綁住而無法做自己想做的事,因此就可以自定義:我喜歡中午吃麵包,麵包真好吃。

        不把吃麵包這件事當作是一種苦,甚至也可以把原本看來是苦的事情定義為我喜歡,那這樣就不會是苦了。吃飽後就開始做家事又如何呢?剛好幫助消化,為何一定要攤在沙發上當馬鈴薯才是享受呢?為何做家事就是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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