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這道理就像是學生時代,自己心愛的筆的筆蓋被同學不小心摔破一角。筆當然是還可以用,但卻已經破損了。當下無法馬上原諒同學,是因為心情受到影響。而就同學的角度而言,筆既然還可以用,就道個歉那就沒事了。這時就要考驗自己心態的調整,看是哪一種想法比較有效:
只是一隻筆,再買不就有了!
摔了就摔了,難道還要去罵對方而傷害友誼嗎?
這隻筆命不好,跟到不好的主人。
下次對方的筆也一樣會被摔到的,等著看!
以現在的角度來解讀摔筆事件,會認為這其實是一件小事,因為時間也過去這麼久了,即使是當時很在意。人是情緒的動物,發生了事件,本來就會有情緒波動的。正因為自己有付出,所以才會帶來失落感,好像自己的好意被白白浪累了。
但也可以這樣想,或許對方無緣享受到這些美食,如此而已。又或許是其他的法則在作用,因為自己喜歡的,不一定就是別人喜歡的。既然沒有去聚餐,也就沒有喜歡或不喜歡的問題,也就避免被扣分的可能性。吃力不討好,或是白忙一場,看起來都是負面的結果,但至少自己有先去準備了這樣的方案,也不會是完全白費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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