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這樣的法則乍看之下很不合理,小我會一直發出警告說:
只做自己喜歡的事會餓死的!
以為賺錢是那麼容易的嗎?
而一般的主流意識也會告訴自己:賺錢就是很辛苦,需要付出很多的時間精力才能獲得。而月光認為,這些提醒固然都有其道理,可以說是要好好使用自己所擁有的金錢。但如果過度認為賺錢很不容易,所以要拼命忍住不肯花掉,那反而就讓金錢上位成為主導者。
以去企業上班這件事來看,可以看作是為了五斗米折腰,去當社畜;但也可以轉換角度,說是為了幫助老闆而來,讓企業持續獲利,即使被說是隨時可被替換掉的螺絲釘,也能以自己的方式持續貢獻價值。以這樣的角度去思考,就不會認為上班是一種單純被壓榨勞力的事,即使可以舉出一百個理由,來證明這樣的說法是成立的。
因此,也不必緊抱著非要成為頂尖人才,萬眾矚目的焦點這樣的目標在前進,就算僅有著七十分的程度,可以幫助人的程度也已經不小了。一定非得要像是偶像劇男女主角那樣,不是天才學霸,就是海外頂尖機構搶著要的人才,這樣才能發揮助人的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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