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這樣說來,思考的結果就是要選擇符合需求的鞋子,其他款式的鞋子固然也不錯,但就是沒能符合需求,適合別人,但卻不一定適合自己。不過,即使不適合,也可以作為備選之用,真的要選時,也可以選擇較爲耐用之鞋款,而不講究輕巧。換言之,即使花時間研究了一堆鞋款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也不是在浪費時間。
如果在沒有最適合的情況下,那就退而求其次,如此會讓自己的選鞋策略更加靈活。因為有時非要某種鞋款時,就會陷入一種僵局。那就像非要在農曆過年期間安排出國旅行那樣,旅行本身是好的,但選擇這樣的時間點,就會導致成本的大幅提高。因此並不是說不能安排旅遊或買鞋,而是要選擇在適當的時機。
當自己已經形成策略時,就比較不容易被特賣的鞋子所吸引,因為已經推論過,即使買回來穿也只能發揮不到七成的保護效果,別人或許可以接受,但自己站在保護腳的立場上,就必須有所堅持。當然,這樣的結論也有可能被推翻,如果自己的預設立場是錯的,那後續自然就有修正過來的可能性,而去改買其他的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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