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當把焦點轉為房貸之後,是不是小我的想法就開始轉換了?可能會產生以下的想法:
房屋是必需品,分期購買本來就是一種方式。
分期購買可以強迫自己存錢,不要亂花到時什麼都沒有。
背負長期債務是有遠大目標的,這跟一般消費不一樣。
是否決定買房是一個很大的課題,但如果決定買房通常就得背負長期的房貸。而只要賦予房貸正面的意義,也就不會認為這一大筆錢的使用方式有什麼不對?就是每月固定把部分所得繳交給貸款銀行,並且讓銀行妥妥的賺利息,如此而已。
對於有在繳房貸的人而言,維持自身健康,穩定的收入來源會是最基本的。只要有持續收入流進來,每月的房貸就不會是問題。那麼,以相同的方式來看每月的卡費帳單,就算之後要分期付款十幾個月才能消化這筆款項,但只要每月有好好的還款,照樣是可以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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