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的確,如果都沒吃大餐或花大錢的機會,那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呢?應如金剛經所云:一切如夢幻泡影。那麼,去追求那些又有何用?就算過著低食慾和物慾的日子去邁向死亡又如何呢?這並不表示說去追求新的體驗並不重要,而是要讓自己去思考,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去減少食慾,以為自己會餓到昏倒,但實則身體還儲存了那麼多體脂肪,也有人主張:除非是降到百分之十以下,不然在這標準以上,體內的脂肪都是足夠維持身體所需的。是否需要做到這樣程度,端看個人的選擇。大方向會是,減少慾望本身就會有以下幾種現象產生:
第一,降低身體負擔與開銷支出,身體負擔越大以及開銷越大,也會增生更多的煩惱,而且在此並不是主張完全不要有食慾與物慾,過與不及都不是一件好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