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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0日 星期日

如何以像個神明來行動之三

        接續上一篇文章,這樣的說法,並不是說要去逃避什麼責任,而是重新思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即使是視金錢如糞土,仍然可以去適當的使用金錢。大抵的例子是,如果一個月賺十萬元就可以養活自己,那超過十萬元的就是多餘的。這樣的前提可以說是建立在能夠賺十萬元之後。

        可以依照個人的物慾價值觀往下修正,或許有人賺五萬元就可以過活,那也沒問題。也可以這樣說,先有一定的維生能力,再來思考這樣的問題,因為至少要讓肉身好好活下去才行。先能滿足生理和心理,再來追尋更高的心靈層面,去思考生命的意義為何?

        回到主題上,要擔任實習神明,在起心動念和行動的過程中,都是要以最大的利他為出發點。而這與獲利和謀生是可以併存的,提供最好的服務與產品,獲取金錢,並沒有什麼不對。相對的,就算是完全免費,也會有人看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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