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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 星期四

增加提案力的思考之三

       接續上一篇文章,說到開發案源,除了靠團隊本身的力量之外,可能還需要借重別的往來公司力量。如果別人有好案子,能夠介紹給自己公司做,當然就省力許多。但別人憑什麼白白把案子送給自己?就算是關係企業也是處於互相競爭的狀態。公司間的領導人一定都想著要如何拿到更多案子來增加營收?就算被迫要讓出案子給集團其他公司,也要拿到一些好處才願放手。

憑什麼這樣白白的整碗捧去?那之後我公司有困難時,你會分案子給我嗎?

       領導人必須要去思考這樣的問題,不是乖乖聽話就行,如此只會淪為被犧牲的對象而已。因為很現實的一點是,只有賺錢時才有錢分紅,不賺錢時就等著被檢討和挨罵,所以要將公司的營收擺在第一位。

        也因此,對於所有可能握有案源的人,都必須做出特別的規劃。是不是能提供額外的協助呢?如果知悉要開發新業務,就派人去協助也行,或許自家公司也會有新的機會產生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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