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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 星期五

跨公司的合作重點首在溝通之三

        接續上一篇文章,如果B公司要A公司負擔C公司的損失,對A公司而言,要負擔C公司的損失,是不是有點像是被B公司賣掉?為何要多付這一筆?詳情只有B公司才知道,然後忽然要付這一筆,這跟自己有何關係呢?如果說,B公司要自己全付,然後也不去跟C公司溝通,那這樣A公司還要幫忙B公司想辦法,這樣又是什麼情況?

        講的直白一點,是不是A公司自己被賣了,還要想著如何去消除B公司的問題,明明自己是按照規定取消了!如果要幫B公司想辦法,是不是很像把自己賣了還要幫別人數鈔票?心想:

哎呀!付錢沒關係的,因為跟B公司的合作關係還是要持續的,就當花錢消災吧!

       而對於B公司而言,如果能夠順利化解這次的危機,那是不是會變得更加的厲害,因為一次能贏得兩家公司的信任度,認為什麼交給B公司就能夠搞定了,不是嗎?而不是回過頭要求A公司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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