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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 星期四

跨公司的合作重點首在溝通之二

        接續上一篇文章,雖然是A公司請B公司去下的訂單,但因為已經依照與B公司的約定來取消,所以A公司對於此訂單應該不用付款才是,頂多把當初要支付給B公司的服務費如實照付,這樣也算是給居中幫忙的B公司實質的好處,不會到頭來白忙一場。

        但對於在兩家公司間幫忙的B公司而言,A公司的取消造成他無法向C公司交代,何況C公司主張有損失發生,這一筆費用要由誰來支付?自己只是負責幫忙的,為何要負擔這筆損失?所以這筆損失是不是該由A公司來支付?因為不是自己想要取消的,應該跟自己無關。

        但如果這筆錢要由A公司來出,這對於A公司公平嗎?自己已經提前取消了,為何要平白無故去支付這一筆錢?這說得過去嗎?如果B公司能夠早些告知自己取消的後果會是如何,那或許當初就不會做出如此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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