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顯化的重點就在活在已經顯化完成的狀態,就是活在已經結成果的時刻。有人可能會問,沒有因,哪能有果呢?那麽,為何不能先有果再有因呢?因為已經有結果出現了,再去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的。
這樣的思考順序在寫小說時是很常見的,例如要主角成為武林盟主,但一開始卻只是小蝦米一隻,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樣的過程反而才是最重要的。既然結果一定會發生,那就去經歷這樣的過程就好了。又舉玩遊戲為例,勇者一定會救出公主的,這是結局,也是玩家一開始就會知道的,也可以說勇者身上潛藏著足以拯救公主的能力。
每個人身上都擁有無限的潛力,端看是否選擇要發揮出來而已。太傻天書提到,英雄沒有必要去打敗惡龍來救出公主,而是可以從心裡發射愛給這頭惡龍,讓惡龍明白其實沒有擄走公主的必要,公主自然就能平安歸來。而公主也未必就要因此愛上勇者。換言之,一切都能用愛來解決,不是非要訴諸暴力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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