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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對於有溫度的行銷之思考之二

        接續上一篇文章,當然,藉由網紅來吸引其粉絲,以期轉換成為該產品的消費者,這只是其中一個方式,並非只有這一招能用。事實上,以公司行銷部門的角度來說,如果不做特別發想與安排,大抵上會遵從之前的行銷模式去做,之前怎麼做,這一次大抵上也是換湯不換藥,就是套用上新產品的圖片與介紹之類的資料就行了。

        換言之,就是打安全牌。這樣的做法並不是說不好,優點是容易控制預算,流程也不容易出錯等等,也有產品系列都找同一位代言人這樣的做法,目的都是在於維持一個穩定的做法。不過,安全牌的缺點就是有可能流於形式,而且遇到看起來不好賣的產品時,可能效用不大。

        老闆都是這樣認定的,如果一個賣相不好的產品交由行銷部門去做,結果大賣,這代表行銷功力深厚,而且能夠把握住每一個機會。換言之,對於不好賣的產地品也能推出有效的行銷方案,就是行銷部門的價值所在,表示無論什麼產品,通通都能賣,不是僅限於那一些賣相好的產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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