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不過,話說回來,自己決定要走不同的路,也就不要太去在意建議的內容。經詢問AI的結果,回答是如果做二倍以上中強度的運動,雖然不能達到二倍效果,但會比一倍要好一點。換言之,在一定程度上,多一點運動時間是比較好的,而且與那種按照標準量去做的,不會差距太遠。
沒有絕對的好壞,醫生按照建議量來說,也不能說是錯。因此,不要將醫生的專業建議做過度解讀,反而是要當作一個寶貴的建議。既然平均每天都有走超過15000步,也就不要太過在意醫生說的走路不算是運動,所以運動量不足,這樣的說法了。
既然自己意外的對此感到情緒波動,就表示自己其實是會在意的。雖然走路運動這件事並不是為了獲得醫生的讚許才去做的,但也不想因此受到別人的否定。況且醫生並不是說:
你之前做的通通不管用,只有照我的方法做才是對的。
而是說:
現在的運動量不足,要補上其他的運動方式才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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