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回到先前的盲人例子,牌子上的內容告訴路人自己無法看到這美麗的一天,這就是行銷,能夠更引發路人的同情心,願意來給這位盲人一些零錢。所以說,只要能夠用對方法,即使是請人施捨這件事,也能獲得更好的效益。回到現實生活裡,我們是不是常常在做推銷這件事,所以徒勞無功是很正常的:
我的文章寫得很好,趕快來看!
每天都發文,所以每天記得都要來看一下!
都寫數千篇文了,不來看一看嗎?
但結果往往都是乏人問津,門可羅雀。因為自己在無意間是要把別人不需要的東西推給別人,當然沒有人會想來看。因此,要先了解受眾的需求是什麼?是寫了很多篇文章?還是每天發文很厲害?這跟他們又有何關係?這些都不是他們會感興趣的東西。先去符合受眾的需求,先去想為何他們要來看自己的文章,是想要從中獲得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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