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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

對於金錢只是附屬工具的思考之五

        接續上一篇文章,金錢既然只是附屬工具,就是為了輔助達成各式各樣的目的而存在的。因此,如果只是召喚著大量的金錢到來,並沒有太大的意義。以不同的角度看待成功脫離貧窮這件事,看起來是累積到擺脫債務或是有固定收入的狀態。那麼,為何能夠脫離原有的狀態呢?通常是因為創造了新的狀態所致。

       換言之,例如換了新的工作或是到新的環境學習新技能等等的,在運用這些新的要素之後,產生了相對應的報酬而造成付清債務或是產生收入的結果。單純用錢去填補債務並沒有太大的意義,而是擁有新的技能這件事比較重要。製造出釣竿就有可能補獲更多的魚,也不用去擔心魚會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再舉一個例子,月光因為要刷旅行的團費,而發現已經到了該張信用卡的額度上限了。由於旅行社設定該家銀行的信用卡才能進行零利率分期,所以就要先去申請提高額度上限,才能刷卡成功。如果只是申請臨時提高額度上限,會變成沒有辦法辦理分期,隔月就得一次付清,所以非得要申請永久提高上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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