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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6日 星期日

收納雜物--吃坪數的怪獸之一

 

       

       最近月光看了下班經濟學的一段影片,內容是採訪一位室內設計師如何保持家中的物品維持在最少。其中提到的一個觀念很有記憶點,那就是房屋坪數被吃掉這件事。把室內坪數用來堆雜物,就算只有兩或三坪,等於是花上百萬來存放這些不知道用不用得上的物品。換言之,辛苦賺錢買來的房子,有一部分被雜物吃掉了。就算是租屋族,也可以看成是有一部分的租金被雜物吃掉。

        另一個值得一提的觀念是,估計家裡空間的存放量。購買物品前要先考慮要放哪裡。先安排出空間再購買,這樣才不會買來沒地方放。例如想買第二台電扇,那原本的電扇要放哪?別的房間嗎?還是要丟掉?雖然還能用。

       家裡的空間是有限的,不可能無止盡的買入物品。總然要累積存貨,也要等到有空間清出來了再買,而不是想買就買。除非耗用掉了或是丟掉舊的物品,不然不再買新的,這也是為自己的荷包著想。

       想買也沒辦法買,因為家裡空間不夠!

       這也是阻止自己衝動消費的好理由。但有人會說,既然空間不夠,那換大一點的房子不就好了?但更大的空間只會想要塞入更多的物品,無法改變堆放的問題,因此花錢買空間並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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