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為何自己感到匱乏時,就想要怪罪別人呢?或許有許多不可控的原因,導致持續的支出費用。那為何不能這樣去想,既然持續支出是一件正常不過的事,那宇宙自然安排有相對應的收入來支付這些費用,一切還是要向內求,而不是去相信有誰非要跳出來幫助自己不可。既然金錢是一種流動的能量,那就相信自己能夠主動掌握住這樣的能量,而不僅是一直被動等待這樣的能量流向自己。
另外,還會想到一個矛盾之處就是,在追求靈性的過程,本來就不是可以靠大腦來做出判斷的。追求那麼多靈性層面的事物,就可以讓錢變多,外表更加年輕嗎?到底得到了什麼?這些都不是光靠大腦可以完全理解的。正因要跳脫大腦思考的局限性,所以才去追求身心靈。
或許可以這樣來看,去追求身心靈不代表就要拋棄家庭,付出所有的金錢作為代價,而是要在其中取得一種平衡。這道理就跟要去經營個人的興趣,未必會得到家人或周遭親友的贊同,所以就是用空閒時間去做,即使每天只有十幾分鐘的時間也要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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