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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星期五

你是在詛咒我嗎?之二

        接續上一篇文章,好一點(敷衍)的回應說,我只有吃炸物(任意填入一項行為)這一項喜好,這樣都不可以嗎?那我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呢?嗯!剝奪了他人的喜好,看起來很殘忍。喜歡的事情又不是犯法的事情,為何要阻止呢?不過,結果和直接被拒絕是一樣的,一樣是提醒無效。

        所以說,對別人善意的關心,有可能會被曲解為詛咒。而且之後如果真的發生了(發胖等任一種不良後果),還可能會被遷怒,都是自己的詛咒生效了,才會導致這種結果發生。如果真的有這種超能力的話,那應該先用來讓自己發大財才是,詛咒別人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而從立場互換的角度,卻可以解讀成其實這就是想要控制對方的行為,照自己的價值觀來走。這個不能吃,那個不能做,不就是要強迫他人照自己的價值觀來走嗎?這樣看來,既然強迫他人的方式不可採,那就等發胖等不良後果發生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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