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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從個人因素來練習言之成理

        每個人遇到事情總會有自己的想法,就算這件事已有既定的作法或結論也是一樣。就算自己在事件中趨於劣勢,也要為自己想想要如何作主張。例如,連續兩天都上班遲到,被問起原因時要如何回答?追劇追太晚?遇上工作難題而睡不好?和朋友打麻將打太晚?還是就是睡過頭?
        無論想要提出的理由是什麼,總是要先想好一個,不能到主管問起時還支支吾吾的。當然,月光不是說遇事一定要很會找理由、很會找藉口,至少要能作到先為自己找一個合適的理由備用,就算被人稱為理由伯或藉口狂也沒關係,先要能為自己主張。而這個理由成不成立,當然需由其他人去評斷。
        個人因素是如此,如果是為自己代表的團體,例如為自己的家人或公司發聲,也要能夠擬訂自認最合適的理由。理由是什麼?有沒有辦法通過團體內部的考驗?大家的意見又是什麼?月光覺得,就算最後對外的說法有些荒謬及薄弱,但仍要努力找出對我方有利的點來主張,至少在過程中我方的基本自信不能沒有,相信我方的說法是有力的、可以說服人的,這樣就作好了最基礎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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