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此時的決定權就在司機本身,他可以堅持原則,離站後在到下一站的過程中,可以拒絕載客;也可以選擇讓想搭車的乘客都上車。而在老太太用雨傘敲打公車之後,司機選擇開車讓她上來,對她說:如果妳一直用傘敲打公車,導致公車損壞,會讓我的心情變得很不好。
這一句話可以做很多角度的解讀,而在當下的情況下,如果往負面的方向去想,就會把先前的狀態持續疊加上去,怕是兩人因此而爭吵起來,影響其他乘客的權益。但為何自己要往這方面去想呢?如果老太太執意要多敲幾下,或者司機決定要跟她吵,說是要她賠償等等,那事情就會往比較麻煩的方向去發展。
但自己也可以往好的方向去解讀:司機之所以說心情不好,是因為知道其他的說詞像是斥責她離站不停,或是敲壞妳賠得起這樣嗎?之類情緒用語,無助於解決事情。而老太太這邊也閉口不語,因為她已經順利上車了,還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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