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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媽!我在這裡!媒體投書之旅

        在速寫當下寫寫文章,其實頗自得其樂。而碰到時事問題時,想過要找人討論,如果跟朋友談,遇上他們對這話題沒興趣時,也不能強迫人家談。想到如果能進行投稿和有興趣的人一起討論一下也不錯,就算遇上批評指教,也可學到一些經驗。於是月光就抱著試試的心態,將文章寄給小編審稿,沒想到在7月21日早上被刊登出來了!這當然是個全新體驗,把文章給蘋果日報的觀眾看,也接受大家的批評。無論如何,六千多這個點閱數和這邊相差百倍之多,是個很特別的感覺,因為那等於自己要發一百篇文才有這個量。
        當然這個新聞平台十分成熟了,吸引人進來投稿,如果這篇文章受到歡迎,也可以增添廣告的點閱率,月光為了看人數就點了好幾次黑色沙漠M的廣告,這算是雙贏的局面吧!小編大概會這麼告訴月光說,如果不是放在這平台上,會有這麼多的人觀看嗎?所以可見平台的重要性,也同時可吸引廣告商前來。
       在此也想回應一下其中舉到的館長與蔣議員的例子,有先進提到說,如果殺人的話都是負最高死刑的刑度。但月光說的是責任,參考神人的意見,應該是指宣告刑的部分,與前述之法定刑不同。也就是犯人在成立這個罪後,法官會依照案件的情節輕重來決定具體刑度,最常為人所知的就是精神狀況有問題的人殺人有很大的機會不會判處死刑。因此月光想要說的是,在館長和蔣議員同樣是空手的狀態下攻擊警察,就算成立的罪名一樣,最後法官判決主文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後者會被輕判。因為後者的攻擊能力十分有限,因此警察必須採取侵害最小的方式去停止她的攻擊。月光覺得這次的交流體驗挺不錯,不過下次想要再這樣交流,也要寫出不錯的文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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