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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1日 星期六

從蔣月惠議員咬傷女警事件中可學習到的事(蘋果投書)

        蔣月惠議員於7月16日因參加抗爭活動而咬傷女警事件,經過幾日的報導,於20日登上蘋果日報的頭條,正是因為事件有了戲劇化的轉變成。許多因該事件批評她的人,轉而支持她。支持她的人主要因勇於參加抗爭或募款支撐羅騰園
而認為她有許多值得尊敬之處。但也有像宅神這樣持反對意見的,認為議員應依循正常的民主問政程序來執行議員應有的職權,而非以議員的高度來為難警察。
        月光覺得,咬傷女警的部分,是沒有爭議的要負應有的責任。但是就責任的輕重差別可能會有所不同。如果是一位有著館長身材的民代參加抗爭,然後與警察產生推擠,跟有著不到150公分嬌小身材的蔣議員的推擠咬人,哪一位民代的責任會較重呢?況且依台灣民代的業務之一,就是參與抗爭,這也是一種與政府談判的過程。前不久亦有時代力量的民代至總統府前抗爭,並不是僅能透過開會及質詢這些方式而已。
        因此月光認為,沒有必要僅以咬傷人的行為而認定參加抗爭是不對的方式,而且抗爭本身還要自己負上身體受傷的代價,蔣議員為何寧願冒著受傷的危險來參加抗爭的理由才是我們要注意的焦點。又就蔣議員之前所做的問政成績及善行,當然可以特別提出來談,就其行善的心態及問政抗爭的過去,是否有值得我們學習之處?
蔣議員對於慈善機購募款的熱情及收集不法事證的耐心,足以作為學習的範例。
        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屏東縣政府對此作出了說明,究竟這件事是否有強拆民房的問題,雙方的認定顯然有所出入,會不會又出現戲劇性的轉折,只能心平氣和的觀察下去。可以肯定的是,蔣議員的個人魅力在此事件顯露出來,對於推行她的政治理念,會有更多支持者來共同參與,這也展現了議員制度運作的良好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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