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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 星期三

以神的角度來看顯化法則的實踐之六

        接續上一篇文章,例如取得五億獎金,結果花了五百萬元成立拍片工作室,卻沒有一開始就獲利,還因此虧損達一百萬元。或是因為投資遭遇經濟大變局而虧損了二百萬元等等。不是都已經精通顯化法則,而且知道自己就是神了嗎?不是應該人生就此順順利利,為何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月光認為,如果不是什麼隱藏的限制性信念還沒被自己察覺,那就是人生藍圖安排好的事件,端看自己以什麼角度去看待?像是成立工作室的話,就會依照原有的人生藍圖安排虧損一百萬元,但是因為自己已經顯化了五億元出來,自然就能度過這次的虧損危機。

        因為人生藍圖安排了,自己這一生將要經歷的一些重大事件。而學習顯化法則,就是可以讓自己有更多的選擇可能性來面對安排好的事件。而且,自己也不能預測到事情會如何發展。例如虧損一百萬元的工作室在運作半年之後,開始獲利,年營收達五千萬元。如果不繼續進行下去,也不會看到後面的安排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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