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思考的大方向就是:這筆錢花下去,能夠為自己帶來什麼樣的體驗?能夠讓自己的生命更加豐富嗎?能夠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嗎?可以為自己設立一些篩選機制,以確認自己的錢花下去都能發揮最大的效用。
舉一個例子來說,對於獨自一人吃大餐這件事,縱然有想吃的大餐存在,但吃下去的結果就是得到短暫的滿足而已。與其如此,倒不如就簡單吃,一樣可以得到足夠的營養,然後把拿來吃大餐的預算,用在更好的地方。並不會因為沒能吃到大餐而感到沮喪或失望,而是要為這些錢能夠用在別的地方而感到高興。
也可以這樣說,因為過上簡單的生活,自然就能減少開銷。如果一年生活開銷六十萬元,不包括房屋及醫療或旅遊等大額開銷,已經足夠使用了。那即使在過了十年或二十年,能夠維持通膨後相當於六十萬元的收入,就不會有不夠用的問題產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