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要成為百萬富翁,不就是想要可以花一百萬嗎?要減肥成功,不就是為了可以放肆大吃一頓嗎?但越是這樣想,卻離目標是越來越遠,到最後成為一個又窮又胖的人。
哎呀!又窮又胖沒什麼不好啊!這一切都是社會塑造的主流價值迷思,為何一定要成為既富有又瘦的人呢?人人都是上流社會的高富帥和白富美嗎?這樣的社會也太狹隘了吧!
沒錯,雖說不一定要被社會主流價值綁架,但還是要看,對於又胖又窮這件事,自己的標準是什麼?或許有人認為體重八十公斤不算胖,要到一百公斤才算。月收入八萬台幣在美國算是低收入,但在台灣算可以過得去的。每個人的標準不同,既然不想要讓別人來規定,自己的體重和收入如何,那就自己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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