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或許有人會說:那就商量好一起共同欣賞某個節目不就好了?有人則會質疑:就是自己愛看電視,然後因為搶不到電視所以才心裡感到受傷的,對吧?那麼,這時就會想,為何自己不能看電視呢,那是一種求也求不到的行為嗎?
其實心態可以有不同選擇:
第一種,不能看到自己喜歡的節目,所以不會感到開心。
第二種,就算能看到自己喜歡的節目,還希望家人能陪自己一起看。
第三種,雖然不是自己喜歡看的節目,但陪著家人看,也能感到開心。
第四種,直接放棄看電視這件事,如此就沒有開不開心的問題。
進一步的去思考,有電視在那邊,卻不能去使用,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呢?如果把電視當作是娛樂的一種,那選擇其他的娛樂方式,是不是也能達到相同的效果?再者,看電視這件事真的是對自己有用的的利用時間方式嗎?如果不是有用的,是不是從一開始就該排除掉?就像對於遊戲的選擇方面,如果認定這遊戲不適合自己玩,那一開始就不要排入清單之中,就當作這款遊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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