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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 星期五

對於看電視這件事的思考之五

       接續上一篇文章,當然,在此也可以討論,讓出電視權這件事,是不是過度付出或討好呢?因為不想要造成家庭的爭吵,氣氛很僵,所以願意退讓,然後呢?所以造成自己很痛苦嗎?是不是過度付出或討好,可以從後果來試著判斷,有沒有造成什麼不可彌補的損害呢?

        充其量就是支付一筆錢,讓家人能夠看電視看得很開心、損失的就是金錢。如果這筆金錢不是大筆的花費,像是手機或名牌包那麼昂貴,在自己負擔得起的範圍內,那就不會造成太多損失。賺錢就是為了花錢,就看自己決定要花在哪裡比較好。也可以決定以後就不要看電視這項娛樂,把錢挪去用在別的地方也行。

        透過思考看電視這件事,可以讓自己好好思考事情的許多層面,縱然思考不出個所以然,還可以使用查理蒙格的反向思考法,去尋找不看電視的好處,事情就不會變得那麼複雜。隨著年紀增長,就算很多事可以隨著時間經過而淡化,但自己並不能確保會淡化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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