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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8日 星期三

身為職業小說家--孤獨的寫文章之一



        阿樹認為寫小說就要像投手一樣,要一直投完比賽,沒有換人的可能。也不可以以時間不夠為由,交出次優的作品,而不是最優的。
        長篇小說可能至少要撐個半年,甚至三年以上才能完成。那就是自己與自己奮戰,有互動的時候就是初稿完成,給編輯或值得信賴的人審稿,再作修改或部分重寫。也就是說,自己獨力讓這個故事誕生到這個世界上,然後參考別人的建議讓故事變得更有可讀性,這樣才有可能獲得讀者的認可,才能符合出版的標準。
        即使是如此,前面的創作階段還是自己要去完成,並非由別人決定題材。這樣子自己還是擁有主控權,想寫什麼都可以。因為想寫什麼都可以,劇情的創造與內容都是要由自己來負責。
        另外,他也主張每日堅持寫出約4000字的草稿這件事。雖然之前就已經知道他會這樣做,但再仔細讀一讀他主張的理由,又能獲得一次新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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