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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8日 星期六

談談公司組織改造之二


        接續上一篇文章,以職位升遷來說,這是比發放獎金更有效的方式。因為更高的職位代表了更多的業務,這是對自我的挑戰,也是代表公司對這些升遷員工的重視性。
        相對來說,獎金就只是短時間的收入增加了,而且更高職位的人一樣可以拿到獎金,獎金的數量原則上比較低職位的要來的高,業務單位例外。所以說,掛著原職階然後拿一些獎金,其實還是等於在原地踏步。
       但是,站在公司的立場,不可能一次升遷太多人,不然大家都是經理或是協理,一點區別性也沒有。當然,都沒有升遷的扁平性組織更加不好。除了部門主管之外大家都是課員,一直做一直做,只要主管沒離開原職位,就完全沒有升遷希望。
       所以,一定要慎重挑選對公司最有幫助的人來提拔,讓其他人看到,只要肯努力,就能獲得升遷機會,這樣大家才會盡力表現,形成好的循環。而公司組織要能改造成功,並不是靠調整職位,其他人拍手恭喜一下就能夠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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