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20年3月31日 星期二

從東野圭吾的毒笑小說來思考短篇小說之三


        接續上一篇文章,認為短篇小說適合入門的人認為,只要掌握一個主題,出場人物也不用創太多,而且字數不多容易完稿。
         而主張長篇小說適合入門的,是光人物描寫就可以盡情揮灑,不用擔心字數的限制,而且事件的創建可以有相似性,例如往某地出發,途中經過十個地方的故事。或者是像勇11這樣收集六顆寶珠的故事,讀者也容易產生好奇心而追看,這樣比短篇小說要在有限字數中就要吸引讀者目光要容易的多了。
       這就有點像是廣告與電影的區別,廣告只要幾十秒就結束,電影至少要撐個90分鐘,長度才足夠。當然,是否容易完成作品及完成後會不會有人看是兩回事。自己認為寫得不錯的作品,但別人卻認為是一文不值,這種情況也是常有的。但如果沒有產出任何作品,連跨出第一步都沒有,也就不存在進步的可能性。
       月光覺得,選擇題材是寫小說的動力所在,選擇自己喜歡的題材,然後開始寫作,就是這麼簡單。至於開場是不是老梗,其實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瞭解自己為何而寫?想要實現什麼現實中做不到的事嗎?飛天遁地?有超能力或魔法?還是可以穿越時光?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