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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 星期日

從東野圭吾的毒笑小說來思考短篇小說之二


        接續上一篇文章,只能擷取一段最精彩的部分,如果以霹靂或金光布袋戲來說,就是武打的部分。兩人對戰,誰勝誰負,用短篇小說的篇幅來描述,這樣馬上可以吸引讀者的目光。如果以言情小說來看,就可以寫一段兩人共度一段劫難的過程,讓兩人的感情更加堅定。
        再以村上春樹的第一部小說--聽風的歌來作對照,主要角色就是我(學生物的大學生),好友鼠,左手只有四指的女主角,外加酒吧老闆傑,這幾個角色組合起來的。雖然描述的是短短十八天的過程,但故事中加入主角的回憶,其實不只有18天而已。由主角來跟這三個人的對話及互動,讓故事豐富起來。
        小說的內容包含了音樂,和女人交往,校園回憶,酒吧喝酒,吃的食物等等。也就是說,在人物接觸到的事物上,跟當時村上開的酒吧有很大的關係,可以說把自己熟悉的事物搬到小說裡面來。所以說,作者本身的人生經歷或喜愛的事物,會影響到小說的內容編成。
        短篇小說的難度在於,需要用很短的篇幅讓讀者留下印象。長篇小說的難度在於,需要設計許多事件串起小說的長度,因此需要持之以恆的按計劃寫作,才不會寫到後面崩掉。因此,哪一種適合入門呢?都有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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