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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8日 星期六

臉書之使用時機

        月光經常在發表文章,如果在更多平台上同時發表,應該可以吸引到不同平台的使用者來觀看文章。如此一來,觀眾應該能有效增加。
       在如此規劃的當下,忽然想起之前讀過的深度工作力的內容,作者認為臉書只有社群功用,不適合發表文章。對照文章很多產的呂秋遠律師,他就是在臉書上發表文章,並且在報紙上也擁有自己的專欄。但月光目前的階段應該在累積文章數量,不像呂律師已累積到相當之數量而可以利用臉書來為自己行銷。
        月光覺得,既然認為寫文章是最重要的一件事,目前就不應該再做分心。畢竟如果文章沒有可看性時,那要拿什麼來吸引讀者呢?是快速回覆嗎?還是留言就抽獎送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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