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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3日 星期日

400億大紅包與其給中低收入戶,不如發全民消費券(蘋果投書)

1月7日的蘋果日報頭條標題為「年前擬發放現金 400億助300萬人 薪30K以下 每人萬元」,此一新聞引起了熱烈的討論,大家紛紛扮演起政府的角色,侃侃而談應該如何花這400億。有人覺得應該花在建造公宅上,以讓更多買不起房子的人能夠有房可住。有人則主張應該花在生育補助上,讓生育率能夠有效提升,以避免人口老化的問題。

該則新聞內容並提到,行政院的官員強調:「這不是福利政策,這是把歲計賸餘,用在有意義與刀口上。」,如果這項發放現金的政策,不是社會福利政策,何以僅考量在所謂低薪者或中低收入戶的補助上?如果界定每個月收入不到3萬的人是低薪而需要補助,那麼收入3萬1元的人就不是低薪而不需要補助了嗎?所以如何定義低薪會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再來如果這項政策不是社會福利政策,那麼何以要特別補助中低收入戶?大家都知道,政府向人民徵稅的重要理由之一是,因為社會平穩安定,人民才能在這樣的環境下賺到錢。如果社會動盪不安,賺來的錢可能就被他人用暴力奪走了,根本無法積累財富。

基於這樣的理由,當政府基於稅收超過預期,而想要施行發放現金的政策時,是不是應該想想,這樣的稅收其實是來自於每一位繳稅貢獻的人民而來的,如果獨厚某些特定族群,只有這些族群才領得到,是否有違公平之原則?因此我認為應該採取類似發放消費券之方式,讓每個人都能受惠於這樣的政策。

而消費券有刺激經濟之作用,也同時可以帶動拚經濟之發展。而如果要有效發揮效果,我認為以半價來補助購買日用品會是刺激經濟消費的好方法。因為每個人都需要購買日用品,無論有錢或沒錢的人。一方面可以讓人民用便宜的價格買到東西,另一方面可以讓店家的營收增加。日用品是人人都需要的東西,人民無法拿這些補助去買奢侈品,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參考的方向。

當政府拋出了這樣一個構想,能夠讓大家討論起如何用錢,不容許政府亂花錢,這是好現象,代表民眾不會因為有可能得到現金就不經思索地加以同意,同時也預告了將對於政策實施的結果,會做出如何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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