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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5日 星期日

金馬獎典禮發言的尺度,應到哪裡?(蘋果投書)


 在11月17日金馬獎的頒獎典禮上,《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導演傅榆在獲頒最佳紀錄片時發表得獎感言:「希望有一天我的國家成為一個獨立個體。」之後,隨後前屆金馬影帝涂們擔任頒獎人則說出「參加中國台灣金馬獎」等語,引發了不少爭論。本屆金馬獎的舉辦讓許多大陸的大牌藝人來,為金馬獎增光,也增加了不少可看性。而藝人鄧超和孫儷夫妻檔特地一同參與本屆金馬獎,本以為得獎有望,然而雙雙未獲獎,也為評審團的判斷更增添幾分公正性。

固然我們都了解台灣與大陸間信奉的政治理念彼此不相同,而且在范冰冰事件後,更加了解到大陸藝人與政治間可說是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既然是我們擔任主辦方,就應扮演好主人的角色,為推廣華人電影的共同目標而努力。而大陸藝人來台,也遵守雙方之默契,不觸碰敏感話題,只談作品。

在各種類型的電影裡,不乏有以政治作為素材的作品,這是創作理念。但若說政治素材的電影得獎時就應該暢談政治理念,並且認為這就是言論自由,這就是主辦方所可以允許的,這樣的推論我認為不妥。我贊同憲法學者謝榮堂教授在《蘋果日報》〈從金馬獎想到梅姨這番話 呂秋遠:該讚嘆強權還是該支持藝術?〉這篇文章留言之回應說:雖然可主張言論自由,但在某些場合應彼此尊重,以免影響到其他在電影藝術上努力求生存與發展的工作者。

當然每個人都可自由決定要在得獎感言時說些甚麼,也有人提醒大家要去投票,亦沒有引起過多的聯想。

我認為讓大陸藝人在候選人盛大舉行造勢晚會時來到台灣,亦有發揮到讓他們感受到民主自由的氣氛的效果,感受到台灣選舉的熱情,無須以在頒獎典禮上讓主辦單位難堪的方式來發表演說。

況且如果政治電影可以談論政治,那黑道素材電影得獎是不是也可在典禮上口出穢言以符合電影內容?有情色成分的電影得獎是否可以有超尺度之感言?這都是言論自由,但卻可能分別成立公然侮辱罪或公然猥褻罪。

我認為在得獎感言上過度的政治議題,並無益於扭轉在場大陸藝人之理念,也破壞了原因雙方維持的良好默契。所得到的,僅是最佳的宣傳效果而已,因為在這時候講最有效,所以就說了,僅此而已。

事後金馬54評審團主席的吳念真認為:「我們也只能接受了。」而金馬執委會主席李安也表示:「他們愛講什麼就講什麼,不管怎麼樣,大家都是我們的客人。」

於是主辦單位承受這樣的後果,接受大陸藝人的光環褪去,兩岸的參展合作關係暫時停止。雖然沒了大陸藝人加持及作品參展,但我們推廣華人電影的腳步仍不能停,金馬獎仍然要在自由的台灣繼續主辦著!

1 則留言:

  1. 有人回應說這篇文章是主張應該讓大陸予取予求,當奴隸。月光認為,想要利用大陸藝人的光環來宣傳,事先就能預測到擦槍走火的可能性,又不想遵守雙方先前約定好的規則。那以後就不要邀請大陸藝人,還是可以繼續舉辦金馬獎,不會受到影響的。至於到大陸發展的藝人要遵守人家的規則,要賺人民幣當然要有自己的避險生存之道。只是太過頭時,必須要面對台灣人民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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