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刻板印象來說,我接受看起來是一個比較消極比較被動的態度,會是那種對於事情發生後,只能勉為其難接受,而沒有辦法拒絕。但我接受這個概念,為何不能是一個主動的用法呢?例如這樣使用:
我接受我有一億元的現金資產!
我接受我有一個美麗溫柔的女友或帥氣貼心的男友!
我接受我有一個美滿的家庭與一些知心好友!
我接受我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我接受我有一顆充滿感恩的心!
這樣看來,接受自己有了這樣一個新身分,不會比已經成為這樣的身分這樣的用法,效果應該相差無幾。以月光自己的文章為例,如果月光因為自己的文章在台灣很少人看就放棄寫作,也就不會有後續能讓其他國家看到的機會了。其他國家的人,點閱的次數是台灣的數百倍甚至是數千倍之多。
那也可以這樣解讀,在台灣的讀者仍有很大的開發空間,縱然是僅有一個點閱數,也總比是掛零要好上許。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總會有自己能夠派得上用場的地方。在台灣沒什麼人看,那就接受這樣的現狀,而且接受美國與新加坡以及香港還有墨西哥,是有讀者持續在點閱的這件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