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都奉獻出去,聽起來是一個不錯的境界,但也很容易受到傷害。雖然說歡喜做,甘願受,但那也是在一定的忍受程度下,一樣可以在光譜的兩端來做調整。調整出自己可以做到的程度。例如以對自己的家庭為例,光譜的左邊可能是賴在家裡當啃老族, 右邊可能是辛苦工作賺錢養大弟妹,甚至還犧牲自己的婚姻中不娶或不嫁。
那麼,右邊的情況會得到家人的體諒嗎?還是會在年老時被一腳踢開呢?因為隨著年紀增長,可能可以提供的金援數量下降了,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當然,如果經營事業有成,錢多的就可以負擔多一點原生家庭的開銷,包括兄弟姐妹的一起來。但如果沒到這種程度呢?是不是就只能苦自己來養活別人?
所以說,自己要能設定所能幫助的範圍,有的事情大到將自己賣掉都無法解決的,那就是做好自己能做的範圍。有的責任要由始作俑者自己去擔負,別人的責任不該是由自己來揹。行善不求回報,因此就要量力而為。而且人性的設計,本來就是認為得不到的比較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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